數據來自衛生福利部公務統計及政府公開報告,每張圖表下方標註出處與統計期間。
資料來源:2011–2019 年為衛福部統計,轉引自立法院預算中心《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》(108年度創歷史高點 73,973 件);2020(109)–2025(114)年為衛福部統計處「兒童及少年保護-通報處理情形」歷年表之「兒少保護通報案件(含未滿18歲性侵害)」總計(更新日期 2026/03/31)。2020 年起因社會安全網整合,通報統計架構調整,與 2019 年前之數據不宜直接比較,故分兩段呈現。
資料來源:衛福部統計處「兒童及少年保護-受虐人數(以年齡及性別分)」113年(2024,更新日期 2025/03/31)。各年齡層為官方公布之實際人數(非推算);未滿3歲 1,001、3–未滿6歲 1,452、6–未滿9歲 1,940、9–未滿12歲 1,883、12–未滿15歲 2,583、15–未滿18歲 1,951,合計 10,810。
資料來源:衛福部統計處「兒童及少年保護-受虐人數(以年齡及性別分)」歷年表(更新日期 2026/03/31),各年為男女合計之實際受虐人數。此為經調查確認之「受虐人數」,與上方「通報案件數」為不同指標;此表 2019–2025 口徑一致,可直接比較。
資料來源:教育部年度統計,轉引自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《近年校園霸凌通報案件確認比率不高,與其他調查數據落差亦甚大…》。通報件數由 107 年度 562 件增至 111 年度 1,942 件(逾 2 倍),同期確認件數 169→222 件,確認比率由 30.07% 降至 11.43%。年度為民國年度(107≈2018、111≈2022);112(2023)年度起尚未見同口徑官方數字,標「待補」,不以推估填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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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站監督「已發生」的案件;但對家長最實用的是「事前查、遇事求助」。以下彙整官方查詢管道與求助專線,連結至政府或公開資源,實際結果以各官方系統為準。
幼兒園歸教育部、居家托育(保母)歸衛福部,是兩套不同系統,分開查:
教育部「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」依法僅供聘任機構於用人前查詢,使用者負保密義務,不對一般大眾公開——這是在保護幼兒與當事人權益之間的法定平衡。家長能做的是:查機構的裁罰紀錄,並於送托前請機構確認其人員已依規查核。
送托前(衛福部建議):透過所在縣市政府或其委辦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媒合,或至托育媒合平臺查證保母是否合法登記;勿透過網路自行接洽未登記者,或委託不具資格之親友照顧。送托前務必實地訪視保母家中或托嬰中心環境,並觀察其實際照顧孩子的情形。
送托後(官方訪視制度的觀察重點):2024 年剴剴案後,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修訂居家托育訪視指引,明列訪視人員每次到府必看項目:
家長雖非專業訪視人員,但送托期間可比照留意「孩子身上有無不明傷痕」與「托育人員情緒穩定度」這兩項官方指引明列的核心觀察點,不必等訪視員發現。
以下是本站追蹤案件中,家長實際發現異狀的方式(僅為已知個案紀錄,非通則):
值得留意的是,本站追蹤之保母/托育人員案件全數屬全日或機構式托育(剴剴案為全日托育;台南永康案為保母全天在自宅照顧;台南麻豆案為單一居家托育場所同時收托 8 名嬰幼兒;基隆名人幼兒園案為全日建制幼兒園),而非鐘點/臨托安排。這與官方風險分類一致——上述訪視指引正是將「全日或夜間托育中,3 歲以下幼童」列為加強訪視對象:單一照顧者長時間獨自照顧、外部接觸與監督機會相對少,結構上較不易被及早發現。
除了家長自身觀察,還有幾個查證/示警管道:
發現本站缺漏的案件,或掌握案件新進度?提報前請務必附上官方文書或具名媒體來源,並切勿填入足以辨識受虐兒少身分的資訊(姓名、學校、住處等)。所有提報僅視為待查線索,由志工依「資料原則」分頁所載標準人工查核、確認來源與無罪推定後,才會刊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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